為規范生鮮食品銷售照明環境,保障消費者權益,三亞市市場監管部門近日發布新規,自12月1日起禁止在生鮮食品銷售區域違規使用‘生鮮燈’。根據規定,商家若繼續使用影響食品真實色澤的照明燈具,將面臨最高3萬元的罰款。
‘生鮮燈’是一種特殊燈具,通過調整光線顏色和強度,使肉類、海鮮、果蔬等生鮮食品看起來更加鮮艷誘人,但可能掩蓋食品的真實品質,誤導消費者判斷。新規要求,銷售生鮮食品的場所必須使用自然光或接近自然光的照明,確保食品顏色呈現真實狀態。
市場監管部門將加強巡查和執法力度,對違規行為依法處罰。同時,燈具銷售商也被要求停止推廣和銷售不符合標準的‘生鮮燈’,從源頭上杜絕問題。消費者在購買生鮮食品時如發現照明異常,可撥打12315熱線舉報。
這一舉措旨在推動誠信經營,維護市場秩序,助力三亞建設安全、透明的消費環境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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更新時間:2025-12-26 17:29:35